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上海分公司的公告

证券代码:002652证券简称:扬子新材公告编号:2024-028

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

关于设立上海分公司的公告
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
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关于设立上海分公司的议案》,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,同意设立上海分公司。根据《公司法》、《公司章程》等相关规定,本次设立分公司事项为董事会审议权限,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。本次设立分公司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,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。有关情况具体如下:

一、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

1、分公司名称: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

2、类型: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

3、营业场所:上海市

4、经营范围:不超过公司的经营范围,具体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

为准

上述拟设立分公司的基本情况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为准。

二、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

1、设立的目的

本次设立上海分公司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,同时充分利用上海区位优势,促进公司业务发展,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。上海分公司的设立符合公司发展战略,有助于提升公司整体运营管理效率。

2、对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

本次设立的上海分公司为非独立法人分支机构,与公司合并核算,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,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。本次设立分公司的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,需按规定程序办理工商登记手续,不存在法律、法规限制或禁止的风险。

公司将积极关注该事项的进展,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,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。

特此公告。

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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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事会

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四日

证券代码:002652证券简称:扬子新材公告编号:2024-029

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

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

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没有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
一、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

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6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,本次会议由王梦冰女士主持,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,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。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《公司法》和《公司章程》的有关规定。

二、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

经与会董事审议,以投票表决方式,通过了如下议案:

(一)审议通过了《关于设立上海分公司的议案》。

因公司经营发展需要,拟设立扬子新材上海分公司。根据《公司法》、《公司章程》等相关规定,本次设立分公司事项为董事会审议权限,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。本次设立分公司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,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。

表决结果:同意9票,反对0票,弃权0票。

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《中国证券报》、《证券时报》、《证券日报》及巨潮资讯网()披露的《关于设立上海分公司的公告》。

三、备查文件

1、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;

特此公告。

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

董事会

二〇二四年六月十四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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